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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唯一業務代表移民計劃
 
1. 英國唯一業務代表移民計劃的法律依據
 
根據英國移民法規,打算在英國成立分公司或全資子公司的海外母公司之唯一業務代表可申請英國唯一業務代表移民計劃《即海外公司駐英業務代表簽證﹝Representative of an Overseas Business Visa﹞》。
 
在持有簽證期間,申請人只可全職為其代表的僱主工作,不可以受聘於其他僱主或以自僱形式工作;其受養人均可在英受僱或自僱工作,但他們不可從事醫生或牙醫的工作或業務,也不可從事職業運動員(包括運動教練)的工作或業務;申請人及其受養人不可申請政府津貼福利。
 
申請獲得批準後,申請人及其受養人將會獲得到為期3年的首次簽證 《進英許可》,在能滿足英國唯一業務代表移民計劃規定的前提下,他們可於每次簽證期滿前,申請續簽《留英許可》2年
 
在能滿足英國唯一業務代表移民計劃規定的前提下,申請人及其受養人連續在英居住5年後,可申請成為英國永久居民《無限期留英許可》。在任何12個月內曾離開英國超過180天,都不可算入連續在英居住期間。另外,在申請英國永久居民時,申請人及其受養人也需通過英國生活“Life in the UK英語語言考試
 
申請人及其受養人可於成為英國永久居民的1年後,申請入籍成為英國公民,但在申請前的5年內不可離境英國超過450天
 
2. 英國唯一業務代表移民計劃之優勢
 
(1) 無投資金額要求;
(2) 無創造就業要求;
(3) 申請人可攜帶家屬〈配偶及18歲以下的未婚子女〉一起移民英國;
(4) 通過唯一業務代表移民申請人可申請成為永久居民,並申請成為英國居民;
(5) 成為英國公民後申請人及其家人可以享有完整的公民身份。作為英國公民,申請人及其家人可以免簽證前往全球180多個國家地區。
 
3. 申請要求
 
申請人必須:
(1) 由其僱主於英國以外的地方聘請及僱用,並有意在英代表該僱主;
(2) 有意為該僱主在英所設的機構全職工作;
(3) 無意找其他工作;
(4) 正在申請成為一名海外僱主的唯一駐英代表,而該海外僱主有意在英設立和其海外業務相同的分公司或全資子公司;
(5) 不是該海外僱主的大股東;
(6) 是該海外僱主的高級職員;
(7) 能夠對該海外僱主在英的業務作出全權的決定;
(8) 有能力維持他和他的受養人在英期間生活開支;和
(9) 有以下三種其中一種的英語能力水平:
  • 擁有認可的英語國家國籍,如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等;
  • 獲得英國NARIC認證的英語授課大學頒發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證書;
  • 達到歐洲共同框架(CEFR)英語語言測試B1水準(雅思4分水準)。
申請人的僱主必須:
(10) 總部及主要經營地設於英國以外的地方;
(11) 在英沒有活躍的分公司或全資子公司。
  
4. 申請步驟
 
(1) 準備申請資料;
(2) 進行體檢包括肺結核檢查;
(3) 提交申請;
(4) 前往簽證中心按壓採集指紋並照相;
(5) 英國政府正式批準,獲得海外公司駐英業務代表首次居留簽證,為期3年;
(6) 以首次居留簽證進入英國;
(7) 到警察局辦理登記手續;
(8) 登陸英國後,開辦分公司或全資子公司;
(9) 每次〈首次或續期〉簽證到期前,申請延簽2年;
(10) 總計5年後申請成為永久居民;
(11) 成為永久居民12個月後可申請入籍,成為英國公民。
 
申請人從正式入表申請起算,通常需要2至4個月審批時間才可獲得為期3年的首次居留簽證,並須於獲得該簽證的3個月內登陸英國。
 
 
 
 註:本文資料只供參考,一切以合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