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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提瓜和巴布達 - 投資入籍計劃
一、 法律依據

2013年3月,由安提瓜和巴布達政府提出草案、在全國徵求意見後,由安提瓜和巴布達議會正式批准了新的移民法案《2013安提瓜和巴布達投資入籍法》。

 
入籍法第六章規定,政府可以通過設立“投資入籍計劃(CIP)”來吸引外國高素質投資者為本國帶來大量直接投資、發展本國的經濟,這些投資者繼而獲得機會申請成為安提瓜和巴布達公民。 
 
自最初實施以來,投資入籍計劃已進行了多次修訂。
 
申請人可連同以下家庭成員同時申請:
 
  • 申請人的配偶;
  • 申請人及其配偶30歲以下的子女,他們的經濟完全依賴於申請人;
  • 申請人及其配偶18歲以上的子女,他們的有身體或精神上有缺陷,並與申請人同住及由申請人全力撫養;
  • 申請人及其配偶55歲或以上的父母和祖父母,他們的經濟完全依賴於申請人;
  • 申請人及其配偶的未婚兄弟姊妹。
 
二、 申請條件
 
(1) 申請人年滿18周歲以上;
(2) 無犯罪記錄;
(3) 通過當地政府的背景審查;
(4) 身體健康;
(5) 完成所需投資。
 
三、 投資方式
 
投資者可選擇以下其中一項合格投資方式投資:

(1) 投資於認可的房地產項目

 
申請人購買價值不低於40萬美元該國認可的房地產項目,並於購入後持有該房地產不少5年。另外,購買房地產還需繳納一定的稅金及其他購房費用。
 
 申請人需要支付申請費如下:
  • 申請人及不超過3名受養人:30,000美元
  • 額外受養人每人15,000美元
 
自2018年5月1日起,申請人可連同有關聯的人一起投資房地產,每位申請人必需投資不少於200,000美元才可合乎申請資格,申請費及背景審查費維持不變。
 
(2) 捐款給國家發展基金 (NDF)
 
申請人向該國的國家發展基金捐款如下:
  • 個人申請:10萬美元
  • 家庭申請:
    • 不超過3名受養人:10萬美元
    • 4名以上受養人:12.5萬美元
 
申請人需要支付申請費如下:
  • 申請人及不超過3名受養人:30,000美元
  • 額外受養人15,000美元
 
《上述捐款安排,自2017年11月1日起生效》

(3) 投資於政府指定的企業

 
以個人身份向政府指定項目的企業投資150萬美金以上,或者至少2人向政府指定專案的企業投資500萬美金以上,且每人至少投資40萬美金。
 
申請人需要支付申請費如下:
  • 申請人及不超過3名受養人:50,000美元
  • 額外受養人:15,000美元
 
(4) 捐款給西印度群島大學基金 (UWI)
 
申請人向該國的西印度群島大學捐贈基金捐款如下:
  • 家庭申請:
    • 主申請人 + 不少於5名受養人:15萬美元
    • 符合資格的額外受養人: 1.5萬美元
 
註:
  • 申請人連同受養人的人數要求最低是6名,若少於6人則不能申請該捐贈基金;
  • 一名年齡不超過29歲的家庭成員可獲贈1年的大學獎學金;
  • 該捐贈模式無需額外支付申請費,其費用已包含在15萬美元裡;只需正常支付背景審查費
 
四、 政府費用

投資入籍計劃的政府費用如下:
 
(1) 背景審查費
  • 申請人: 7,500美元
  • 配偶: 7,500美元
  • 12歲至17歲的子女:每人2,000美元
  • 58歲或以上的父母及祖父母: 每人4,000美元
  • 18歲或以上的子女:每人4,000美元

(2) 護照費:
每人300美元
 
五、 程式與時間表
 
安提瓜和巴布達投資入籍計劃的文件要求合理,申請程式也直接簡便,不需要面試。捐款給國家發展基金選項則需時3到6個,而投資房地產選項申請需時較長,要4到8個月。因為資房地產選項牽涉購置物業,需要更多的文書工作;另外,大部分投資者在決定購置房地產前,通常都會先到該國視察,因而進一步延長處理時間。

申請人獲得正式批准後將獲得公民證及護照,並需要
獲護照後第一個5年內登陸安提瓜宣誓

六、 居住要求

申請獲批後,申請人及其受養人可獲得安提瓜和巴布達護照。護照有效期為5年,5年後可續期。護照持有者必須在第一個5年內累計在安提瓜和巴布達居住至少5天。
 
申請人需要前往安提瓜和巴布達的高等法院、大使館或領事館進行宣誓。

七、 安提瓜和巴布達投資入籍計畫之優勢

 
(1)  申請時間特快,從申請入表計算3-6個月內可獲發護照;
(2)  門檻低,無語言、學歷、資金來源及經商經驗的要求
(3)  一人申請,四代移民,申請人可連同其配偶、他們的子女和他們的父母、祖父母同時移民並取得護照;
(4)  護照免簽或落地簽全球约165個國家及地區,包括英國、新加坡、香港、澳門、以及所有的申根國家;
(5)  低稅收,沒有外匯管制,無個人入息稅、公司利得稅、增值稅或遺產稅等。不會向公民在當地之外的收入、利息、贈與、財產及遺產等徵稅;
(6)  承認雙重國籍。
 
 
 
 
註:本文資料只供參考,一切以合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