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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永久居留計劃
 
1. 塞浦路斯永久居留計劃的法律依據
 
根據移民法規第6(2)條,內政部部長決定,申請人可以通過塞浦路斯永久居留計劃Cyprus Permanent Residency Program)獲得該國的永久居民身份。塞浦路斯永久居留計劃允許申請人在塞浦路斯永久居住。
 
2. 申請要求
 
(1) 申請人必須年滿18周歲;
(2) 申請人必須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且每三年需再次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以通過年審;
(3) 申請人需要提供證明其年收入不低於5萬歐元,且該收入來源於塞浦路斯境外,收入不限於工資,房租,股息分紅,退休金等合法固定收入來源均可,申請人需要提交納稅申報表或獨立特許會計師的官方證明;
(4) 申請人每增加一名受養人,需要證明額外年收入如下:
     - 配偶:15,000歐元;
     - 0-17歲子女:10,000歐元;
     - 18-25歲未婚子女,在讀學生且經濟依賴申請人:10,000歐元;
 
3. 投資要求
 
(1)在塞浦路斯購買淨值30萬歐元以上的一手住宅房產(另加增值稅),例如房屋,公寓;
(2)在塞浦路斯購買淨值30萬歐元以上的工商業房產(包括辦公室,商店,酒店)或二手住宅房產;
(3)投資30萬歐元於一間在塞浦路斯註冊及在塞浦路斯有經營紀錄並僱用不少於5人的公司;
(4)在塞浦路斯投資30萬歐元於認可的投資基金,例如AIF,AIFLNP,RAIF。
 
4. 居住要求 
 
申請人及其家人無需在塞浦路斯長期居住,只需要每2年登陸塞浦路斯一次即可。
 
獲得永久居留的申請人在塞浦路斯累計合法居住滿6年後(最後一年需在塞連續居住12個月),可通過入籍獲得塞浦路斯國籍和公民身份。
 
 5. 塞浦路斯永久居留計劃之優勢
 
(1) 投資費用低,只需購買30萬歐元新建房產;
(2) 無語言、學歷、資金來源及經商經驗的要求;
(3) 申請人無需提供資產證明、驗身證明;
(4) 兩代移民:申請人可攜帶家屬〈配偶、未成年子女及18-25歲就學並經濟上依賴申請人的未婚子女〉一起取得塞浦路斯永久居留身份;
(5) 在塞浦路斯居住滿半年後,即可加入塞浦路斯全民醫療計劃(GESY),享受高品質醫療服務;
(6) 免簽旅行:塞浦路斯快將成為申根公約成員國,其永久居民將可以免簽前往歐盟國家。
 
6. 塞浦路斯永久居留申請步驟
 
塞浦路斯永久居留計劃的文件要求合理,申請程式也直接簡便,不需要面試。申請人前往塞浦路斯考察房產投資房地產項目,簽訂購房合約,交納定金,提交文件至塞浦路斯政府後約4到8個月可獲得原則性批准。獲得批准後申請人需前往塞浦路斯,領取居住卡。
 
 
 
 
 
註:本文資料只供參考,一切以合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