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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 投資移民計劃
1. 台灣投資移民計劃的政策法律
 
台灣投資移民是中華民國針對港澳居民實施特殊移民政策,只需在投資超過新台幣600萬成立/入股台灣公司,以台灣投資移民方式便可快速取得台灣居留身份(居留證),再配合居住條件更可最快一年獲得台灣的國籍(護照),無需取消港澳身份,是現今移民台灣最簡易快捷之管道。
 
2. 申請要求 

(1)  18歲或以上;
(2)  主申請人必須持有香港/澳門特區護照(或BNO護照);
(3)  附屬申請人為配偶及20歲以下未婚子女
所有家庭成員必須為港澳永久居民
(4)  開設公司並投資新台幣600萬 (約160萬港幣);
(5)  無犯罪紀錄(良民證);
(6)  通過體檢;
(7)  在台保證人(提供一位台籍人士作法律檐保)。
 
3. 投資及居住要求
 
  • 港澳人士:在台灣投資不低於600萬元新台幣(約160萬港幣,美金20萬)成立/入股台灣公司,經審查通過後可獲得居留權;
 
港澳人士獲得居留證後,須滿足下列兩項的其中一項可申請入籍台灣並取得護照
  • 連續居留滿1年,1年內出境不超過30日,或;
  • 連續居留滿2年,且每年在台灣居住270日以上。
 
  • 大陸人士:在台灣投資不低於600萬元新台幣(約160萬港幣,美金20萬)成立/入股台灣公司,經審查通過後可獲得一年至三年逐次加簽入出境許可證無永居申請入籍資格
 
註:
1.若大陸人士已取得港澳永居身份,已註銷大陸戶籍並取得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即可申請投資移民;
2. 若大陸人士以合法移民途徑取得外籍護照,已註銷大陸戶籍並在海外居住4年以上,可以外國人身份申請投資居留(每年回國不超過1個月)
 
  • 外籍人士(非為香港、澳門或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投資不低於1,500萬台幣(約50萬美元)成立/入股台灣公司,且經營至少3年並創造5個工作機會,經審查通過後可獲得居留權。
 
外籍人士在台灣連續居留3年,可申請永居,在台灣連續居住滿5年,每年居住超過183日,可申請入籍,以後無需任何條件,可隨時自由出入境和無限期居住台灣。
 
4. 台灣投資移民計劃之優勢
 
  • 投資成本低投資金額門檻低,無需捐款。
  • 免簽優勢可免簽160多個國家,例如日本,泰国,新加坡,美國,歐洲國家,出行方便。
  • 文化相似保留傳統中華文化色彩,也接受外來的歐美文化、日本文化的影響;
  • 方便快捷無名額限制,無需排期,9 - 11週即可獲得台灣長期居留簽證
  • 雙份護照入台灣戶籍後也不用放棄香港澳門籍​;
  • 物價水平低台灣生活指數比南韓、香港、新加坡都相對較低。
 
5. 申請步驟
 
  • 核查公司名稱,寫營運計劃書;
  • 來台灣開銀行戶口,租辦公室或店面;
  • 体檢(台灣做)
  • 投審會核准;
  • 從香港/澳門匯入資本額、結匯、驗資;
  • 公司註冊、稅籍註冊;
  • 在公司成立後可申請居留證。

 

 
本文資料只供參考,一切以合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