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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 投資移民計劃
1. 台灣投資移民計劃的政策法律
台灣投資移民是中華民國針對港澳居民實施特殊移民政策,只需在投資超過新台幣600萬成立/入股台灣公司,以台灣投資移民方式便可快速取得台灣居留身份(居留證),再配合居住條件更可最快一年獲得台灣的國籍(護照),無需取消港澳身份,是現今移民台灣最簡易快捷之管道。
2. 申請要求
(1) 18歲或以上;
(2) 主申請人必須持有香港/澳門特區護照(或BNO護照);
(3) 附屬申請人為配偶及20歲以下未婚子女(所有家庭成員必須為港澳永久居民);
(4) 開設公司並投資新台幣600萬 (約160萬港幣);
(5) 無犯罪紀錄(良民證);
(6) 通過體檢;
(7) 在台保證人(提供一位台籍人士作法律檐保)。
3. 投資及居住要求
- 港澳人士:在台灣投資不低於600萬元新台幣(約160萬港幣,美金20萬)成立/入股台灣公司,經審查通過後可獲得居留權;
港澳人士獲得居留證後,須滿足下列兩項的其中一項可申請入籍台灣並取得護照:
- 連續居留滿1年,1年內出境不超過30日,或;
- 連續居留滿2年,且每年在台灣居住270日以上。
- 大陸人士:在台灣投資不低於600萬元新台幣(約160萬港幣,美金20萬)成立/入股台灣公司,經審查通過後可獲得一年至三年逐次加簽入出境許可證,但無永居申請和入籍資格;
註:
1.若大陸人士已取得港澳永居身份,已註銷大陸戶籍並取得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即可申請投資移民;
2. 若大陸人士以合法移民途徑取得外籍護照,已註銷大陸戶籍並在海外居住4年以上,可以外國人身份申請投資居留(每年回國不超過1個月)。
- 外籍人士(非為香港、澳門或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投資不低於1,500萬台幣(約50萬美元)成立/入股台灣公司,且經營至少3年並創造5個工作機會,經審查通過後可獲得居留權。
外籍人士在台灣連續居留3年,可申請永居,在台灣連續居住滿5年,每年居住超過183日,可申請入籍,以後無需任何條件,可隨時自由出入境和無限期居住台灣。
4. 台灣投資移民計劃之優勢
- 投資成本低:投資金額門檻低,無需捐款。
- 免簽優勢:可免簽160多個國家,例如日本,泰国,新加坡,美國,歐洲國家,出行方便。
- 文化相似:保留傳統中華文化色彩,也接受外來的歐美文化、日本文化的影響;
- 方便快捷:無名額限制,無需排期,9 - 11週即可獲得台灣長期居留簽證;
- 雙份護照:入台灣戶籍後也不用放棄香港澳門籍;
- 物價水平低:台灣生活指數比南韓、香港、新加坡都相對較低。
5. 申請步驟
- 核查公司名稱,寫營運計劃書;
- 來台灣開銀行戶口,租辦公室或店面;
- 体檢(台灣做)
- 投審會核准;
- 從香港/澳門匯入資本額、結匯、驗資;
- 公司註冊、稅籍註冊;
- 在公司成立後可申請居留證。
本文資料只供參考,一切以合約為準。